要讓死刑復核程序“真的很美”,律師的介入不可或缺。而死刑復核程序的特殊性,也決定了一、二審程序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并不能代替死 詳情>>
死緩是對犯罪分子的一種處罰方式,全稱是死刑緩期執行,指的是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,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 詳情>>
死刑,又稱生命刑或極刑,它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、懲罰犯罪的一種最嚴厲的刑罰,具有不可挽救的特點。死刑辯護調查取證主要有以下規定:第五 詳情>>
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賦予的權力,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。這是最重的一種刑罰。但是在給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時候,基于人權,犯罪嫌疑人也是有 詳情>>
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,辯護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夠得以留存,那么對死刑案件的辯護就應當采取不同于一般辯護的方式。 詳情>>
隨著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對集資詐騙等9個罪的刑罰規定作出取消死刑的調整,死刑罪名由原來的55個減少為46個,主要集中在危害國家和公共安全 詳情>>
死刑案件的辯護可以從多方面著手,如事實問題,證據問題,此罪與彼罪問題,重罪與輕罪問題,法定和酌定情節問題,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大小問題 詳情>>
在我國,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,在辯護律師進行死刑辯護時,主要是進行量刑辯護,比如說找出有利論據,說明此案件不適用 詳情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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